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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辦法 / 家政科專業實習教室使用管理辦法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家政科專業實習教室使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813日家政科教學研究會會議通過

 

一、  本科為達成教育目標,精進技藝培育,並達到環境維護與設備器材之有效運用,提升管理品質,特訂定本辦法,所有使用者皆應遵守。

二、  本辦法所稱專業實習教室,包括本科轄管及使用之中餐教室、西餐教室、餐廳、調飲教室、餐旅服務教室、平車教室、韻律教室、及手工藝教室。

三、  所有專業實習教室,僅供教學、訓練、公務、研究使用,不提供私人借用。非課表之課程,需要使用時,需依「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家政科物品及場地借用管理辦法」辦理,且需確定有老師指導安全並簽名負責,方可向技士申請借用。

四、  所有專業實習教室鑰匙統一由技士保管,請欲使用實習教室之教師,於使用前事先登記借用。

五、  進入專業實習教室之使用者,其服裝儀容應符合該教室之專業規定。

六、  使用者於教室使用前請填寫「工廠(教室)使用登記」。使用前後務必仔細清點設備器具數量,發現遺失、損毀或不潔,應儘速向指導老師及技士報備。請珍惜使用設備器具,使用完畢後務必依規定清潔乾淨保持其完好整潔,並依指定位置,確定數量放妥。惡意遺失或損壞,需負責賠償之責。若需借出物品、設備,請依「物品及場地借用借用管理辦法」辦理,切勿擅自帶離實習教室。

七、  使用者應主動了解各項設備及工具之危險性,與如何安全操作。在未經指導老師許可及未能充分了解熟悉操作情形下禁止使用,並應注意不造成公共危險。

八、  使用者應遵守工作安全守則,教室內不得喧嘩、嬉戲、跑、跳,亦不得攜帶規定外的物品及飲料零食入內使用。應隨時維持教室之秩序與整潔,並不得留置私人物品。

九、  實習中非相關人員請勿擅入。

十、  實習或使用中機具設備之運轉如有不正常之現象、怪聲或故障,應立即關掉開關,停止使用,並立即向指導老師及技士報備。

十一、  教室內器具嚴禁攜出,尤其危險器具(如刀子),教師於授課前後務必仔細清點數量,妥善歸回原位

十二、  實習中,若發生任何危急情況,請立即執行安全守則,並通報指導老師及科辦公室速作處理。

十三、  使用後,請指導老師確實督導學生儘速完成清潔善後及器具清點物歸原位之工作,並確實關妥水電、瓦斯、及門窗。經負責幹部及指導老師檢查通過後,方可離開教室。並請負責幹部及指導老師填寫「安全清潔檢查登記」,簽名負責,再交回給技士。

十四、  不遵守以上使用規則者,得視情節罰處、禁止使用、或報請學務處議處。

十五、  本要點經家政科教學研究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本辦法未訂定者,悉依其他相關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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