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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 / 國立旗山農工學生作息規定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生在校作息規定

106630日校務會議通過

11146日導師會議討論

111413日完成公聽會

111630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國教署1112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18648A號「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修正規定」辦理。

貳、目的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衡酌高級中等學校階段學生成長生理需求、身心發展需求、學校條件、社區特性、校園安全、交通狀況、家庭需求及其他相關因素,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強化主動學習、提升學習品質為主要目的,並兼顧師生互動、班級經營及生活教育需求。

參、作息規定

一、本校上學時間為08:10到達上課地點,由任課老師實施點名,違反作息相關規定者,依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規定予以輔導,放學時間為1610,上學專車發車時間依照各路線之規劃,以08:00前到校為準;放學專車發車時間為1620,除遇特殊狀況(如校慶、寒暑假、期中考、颱風……等等)依實際需要異動並通知學生外,其餘時間均維持不變。

二、為維護校園安全及掌握學生狀況,每周一至周五0810到達上課地點,任課老師開始點名納入學習時數統計;每日學生到校後不得離校,若要離校,需完成臨時外出之申請方可離校,違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辦理。

三、週一~五日第一節上課之前雖為學生自主學習時間,若有干擾他人學習或在校內違反校規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辦理。

四、為提昇學生每日下午課程之學習品質,每日午休未經提出申請或特定公勤之人員,需在班級教室內實施午休(自習),班級幹部需完成點名簿之登載並定期通知家長,但不列入學習時數缺曠課統計,若有干擾他人午休或在校內違反校規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辦理。

五、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表請參照附表:

六、本規定由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正亦同。

 

 

國立旗山農工每日作息時間表

作 息 時 間

 

節次

時間起訖

1.本校上學時間為08:10,放學時間為1610

2.專車每日08:00前到校,放學發車時間為1620

3.若遇特殊狀況,學生上放學時間與專車到離校時間另行通知。

第一節

0810~0900

休息

0900~0910

第二節

0910~1000

休息

1000~1010

第三節

1010~1100

休息

1100~1110

第四節

1110~1200

午餐

1200~1230

午休

1230~1300

休息

1300~1310

第五節

1310~1400

休息

1400~1410

第六節

1410~1500

環境打掃

1500~1520

第七節

15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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